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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宝强与恩波格斗俱乐部风波:新证据与合同真相揭晓

日期:2025-01-02 14:58:08    标签:  

近一个月以来,王宝强与恩波格斗俱乐部之间的纠纷持续发酵,吸引了众多媒体和公众的关注。双方的争执不仅涉及合同的签署与履行问题,更在于各自对于合作权益的不同解读。11月25日,恩波俱乐部发布了一系列新证据,声称揭示了王宝强及其团队在合作中所采取的不当行为。本文将从新证据、合同内容及双方立场出发,为读者梳理这一复杂事件背后隐藏的真相。

事情的开端可以追溯到2018年,当时王宝强工作室与恩波俱乐部之间就《八角笼中》这一影视作品的合作进行了初步接触。根据恩波俱乐部负责人朱光辉的说法,聊微信的记录显示,双方在初步洽谈阶段,虽然表示对项目有兴趣,但由于资源有限,合作显得并不顺利。因此,最初的草案被搁置,直到之后合作框架协议的到来,才促成了后续的合作。

在此次最新披露的证据中,俱乐部提供了包含多方参与者的聊天记录,时间跨度甚至可追溯至2018年。朱光辉在其中重申,虽然他们对合作有想法,但由于种种原因,初步的意向始终未能落实。值得注意的是,聊天记录中提到的“合作框架协议”是由乐开花影业起草的,而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后,似乎达成了某种共识。

事情并未如预期发展。最初的合作协议随后浮出水面,其内容引发了双方的争执。协议中,明确写到“固定授权费”为20万元,但同时也设定了票房奖励机制——当票房达到8亿元时,恩波将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,之后每增加1亿元,恩波将再获得额外的奖励。这意味着,《八角笼中》若最终票房达到了22亿元,恩波理论上应获得的票房奖励竟高达750万元。遗憾的是,恩波方面的控诉指出,王宝强团队并未如约支付这笔奖金,除了在恩波住院期间支付的30万元住院费。

在较量中,恩波俱乐部的指控以及王宝强团队的回应逐渐成形。结合此次所披露的聊天记录和合作协议,似乎清晰展现了合同条款执行过程中的模糊地带。恩波方面表示,尽管固定授权费可能已经履行,但票房奖励这一项在后续的合同中却缺失,这让他们认为自己吃了虚名且无法追究的亏。

更引人关注的是,王宝强团队在纠纷初期似乎早已做好了应对准备,潜在意图不言而喻。在对话中提到的“茱茱”,并非正式的制片人,显示出王宝强团队没有给予恩波充分的重视。根据资料调查,真正参与《八角笼中》的核心制片人并不包括她,这让人怀疑王宝强是否对合作持有彻底的诚意。

同时,初步草案中的合同条款也存在诸多疑点。一方面,合同显示“甲方一”却是以恩波个人名义出现,这显然在后续的商业操作中会衍生诸多问题,例如税务等。而过程中合同的主导方乐开花影业,似乎也是王宝强方面对未来签署变更的一个前期准备,从而在法律上增强了自己在协议中的话语权。

在近期回应中,王宝强团队表示,即便法律诉讼再起,恩波俱乐部所持的存证资料也难以作为有力证据。因为在他们看来,合同条款将是争议解决的最终依据,任何陈述与未签署的协议在法律上都相对薄弱。

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,王宝强与恩波俱乐部的纠纷似乎难以在短期内得到圆满解决。公众也在不断等待王宝强团队是否还会有进一步的回应。在纷繁复杂的商战中,究竟还有哪些真相未被揭开,未来的走向又将如何发展,值得持续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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